工作與生活平衡計畫
社團法人中華職訓教育創新發展學會 2.431k
工作與生活平衡定義
工作生活平衡面向
工作生活平衡效益
申請期間
自113年2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補助項目
1、員工關懷與協助課程:
加強主管或同仁覺察員工需求及關懷技巧能力,提升主管或相關同仁之員工協助專業知能,課程規劃重點如附件一。
本項課程辦理時數不得低於十小時,每堂課平均參訓人數應達二十人;僱用勞工人數在五十人以下者,每堂課平均參訓人數應達十人。
2、員工紓壓課程:
本項課程辦理時數不得低於十小時,每堂課平均參訓人數應達二十人;僱用勞工人數在五十人以下者,每堂課平均參訓人數應達十人。
紓解員工身心壓力,以協助員工工作調適,達到工作與生活平衡。
3、友善家庭措施:
規劃縮短工時、彈性工時、彈性工作安排、工作分享與優化給假等友善家庭之創意措施,或辦理具創意設計之家庭日、親子活動/講座、員工/眷屬支持團體,(如新手父母、眷屬讀書會等,團體成員至少為八人),促進員工家庭關係,使員工兼顧工作與家庭照顧責任。
4、兒童或長者臨時照顧空間:
支持員工家庭照顧,調整或改裝企業空間、添購相關器材,以規劃員工長者、子女臨時照顧環境或活動空間等。
聘僱或委託臨時照顧人員於兒童臨時照顧空間提供照顧服務;其臨時照顧人員之資格應符合「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二十六條第二項規定,且照顧十二歲以下兒童時,收托人數應符合「居家式托育服務提供者登記及管理辦法」第七條規定。
5、「工作生活平衡」資源手冊或宣導品:
增進員工對「工作與生活平衡」概念認識,編製文宣品與推動手冊等,以加強員工對工作生活平衡措施之使用。
6、支持中高齡、身心障礙、遭受家庭暴力、工作適應困難或是妊娠員工之協助措施:
協助中高齡、身心障礙、遭受暴力、工作適應困難或是妊娠員工適應職場,辦理課程、宣導講座、支持團體、服務或活動等友善制度,確保其身心健康與安全,穩定工作表現。
7、中高齡員工退休準備與調適協助措施:
協助達勞動基準法第五十四條第一項第一款所定得強制退休前一年之中高齡者退休準備,辦理退休準備與調適之課程、團體活動、個別諮詢、資訊及文宣,營造中高齡友善職場。
檢具文件
申請補助計畫之雇主,應於申請期間內依申請方式檢具以下文件,向本部提出申請:
1.申請表(附件二)。
2.計畫書(附件三)及經費概算表(附件四)。
3.雇主合法設立之登記證明文件影本(包含聯合申請單位)。
4.其他與申請補助項目有關之文件。
5.聯合申請單位授權書(附件五)。
計畫簡報
相關表單下載
【相關問題請洽詢本會0980-535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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